高劍峰

高劍峰(1913-),江蘇上海人。 依生教所已釋放叛亂犯及交付感化犯名冊,1951年12月1日交付感化。1956年10月30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8月經第2屆第25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僅有軍管區司令部前軍法處及督察長室函覆生教所已釋放叛亂犯及交付感化犯名冊乙份記載,其感化1年,此外別無其他具體裁判資料,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