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希岳
- 高希岳 男 1927年出生 1978年卒 江蘇 江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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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新生總隊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高希岳(1927-1978),江蘇江陰人。
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公職人員,其涉叛亂案。1957年5月10日被羈押。1957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處分不起訴。1957年11月7日保釋。
其家屬於2011年3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案發時為揚子木材廠倉庫管理員,其雖以文字為有利奸匪之陳述,但係私人通信,其動機為阻友人來臺,非向眾公開宣傳,且經郵檢扣獲,尚未生作用,尚難論罪。惟其對現實不滿,思想左傾,發交感訓1年。1950年6月6日被羈押。1950年10月2日保釋。
其家屬於2011年3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9月經第7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案卡記載,其對現實不滿,思想左傾,發交新生總隊感訓等情,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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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