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抄
- 王永抄 男 1922年出生 福建 南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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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金門防衛司令部、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王永抄(1922-),福建南安人。
依軍管區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金門新美國民學校校長,其違反檢肅匪諜。1954年經陸軍一四一○部隊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5年7月2日交付感化。1958年8月30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6月經第1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原裁判機關無法提供裁判書類,執行感化三年,應予補償。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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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3 歲
- 當時職業: 金門新美國民學校校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揮判審字第116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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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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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