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進喜

本案為08589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胡進喜(1924-?),臺灣苗栗人。08589申請案於2007年5月7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8年7月5日經第5屆第20次董監事會審核決議程序駁回。
    • 當時年齡: 29 歲
    • 當時職業: 台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警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安度字第0755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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