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祖成

林祖成(1929-),安徽懷遠人。 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警士,其違反檢肅匪諜案件。1954年12月22日被羈押。1955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5年9月27日交付感化。1958年9月10日感化開釋。 其於200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9年10月經第6屆第9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國防部提供案卡記載,其係因違反檢肅匪諜案件,經前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裁定交付感化3年,因政府機關無法提供林君涉案之證據資料,參酌申請人陳述林君閱讀書籍,思想左傾而交付感化等情,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