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桂香
- 林桂香 男 1930年出生 1990年卒 臺灣 屏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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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佳冬派出所、屏東縣東港分局、屏東縣警察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林桂香(1930-1990),臺灣屏東人。
依屏東縣警察局41年1月8日屏情字第005號函、屏東縣警察局交保書,案發時為農民,其參加李丁福組織,為屏東縣佳冬村青樂會分子。1952年1月8日被羈押。1952年3月21日交保。
其家屬於2001年1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12月經第2屆第2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屏東縣警察局41年1月8日屏情字第005號函及相關筆錄記載,其係於41年1月8日因參加純屬娛樂性之青樂會而遭羈押,其交保察看前羈押之期間,符合《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限制人身自由之規定,應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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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