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瑞 (劉永瑞)
- 林永瑞 (劉永瑞) 男 1927年出生 1956年卒 福建 連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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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馬祖工作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林永瑞(1927-1955),福建連江人。
依法務部調查局及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函覆資料,其與匪嫌分子邱番仔由匪區駕船來馬祖島刺探情報,經查其係匪方派遣,於審訊時自縊身亡。
其家屬於2003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7年6月經第5屆第7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法務部調查局及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函覆之資料記載,其曾因叛亂案遭審訊,並於審訊時自縊身亡,則其因叛亂案而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予以補償。
依法務部調查局及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函覆資料,其與匪嫌分子邱番仔由匪區駕船來馬祖島刺探情報,經查其係匪方派遣,於審訊時自縊身亡。
其家屬於2003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7年6月經第5屆第7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法務部調查局及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函覆之資料記載,其曾因叛亂案遭審訊,並於審訊時自縊身亡,則其因叛亂案而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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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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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