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三角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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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稱⇢
屏東市三角公園
  • 昔日單位⇢
三角公園、五條通
  • 昔日用途⇢
圓環
  • 今日名稱⇢
三角公園
  • 今日用途⇢
圓環、公園
  • 地址、地號或位置⇢
屏東市民生路、復興路、逢甲路、中華路、永福路交會之圓環



  概述 



侵害人權事件概述


二二八事件係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之特定事件。民國36年(1947)二二八事件爆發,衝突在數日內蔓延全臺。屏東市因參議會議長張吉甫與副議長葉秋木主張不同,各有擁護者,情勢緊張。3月2日葉秋木召集群眾響應臺北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4日清晨,屏東車站附近陸續發生衝突事件,下午屏東地區宣布成立「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推舉葉秋木擔任分會主席。5日,各地聚集於屏東的群眾數次圍攻憲兵隊,憲兵退至屏東機場,龔履端市長棄官,軍民衝突不斷。6日高雄要塞司令部兵分三路下山掃蕩高雄市區,8日中午南部防衛司令部整編第二十一師何軍章團第3營營長劉和嘯部隊進入屏東實施戒嚴與大逮捕,人民寡不敵眾。保密局特務報稱葉秋木為屏東暴徒首謀,9日憲兵將其逮捕。12日上午,葉秋木遭押送遊街,公開處決於臺灣銀行、郵局前的三角公園。


發生地概述


三角公園位於今屏東市民生路、復興路、逢甲路與中華路交會處,亦稱為五條通,日治時期即為市區重要交通樞紐,周邊為臺灣銀行和郵局。二二八事件期間成為公開槍決地。


審定理由及法令依據


二二八事件中,此三角公園曾發生地方名望人士遭政府機關不當逮捕後,未經公平審判逕行公開處決之情事,嚴重侵害人權。促轉會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與《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審定不義遺址作業要點》,審定「屏東市三角公園」為不義遺址。


公告日期及文號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11年2月17日促轉二字第1115200029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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