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圓環
| 屏東市圓環 |
| 圓環 |
| 圓環 |
| 長春公園 |
| 圓環、公園 |
| 屏東市林森路、上海路、忠孝路所圍成的圓環 |
■ 概述 |
侵害人權事件概述 | 二二八事件係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之特定事件。民國36年(1947)二月二二八事件爆發,衝突在數日內蔓延全臺。屏東市因參議會議長張吉甫與副議長葉秋木主張不同,各有擁護者,情勢緊張。3月2日葉秋木召集群眾響應臺北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4日清晨,屏東車站附近陸續發生衝突事件,上午莊迎等代表到屏東市政府要求交出印信與武器彈藥,下午屏東地區宣布成立「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5日各地聚集屏東的群眾數次圍攻憲兵隊,憲兵退至屏東機場,龔履端市長棄官,軍民衝突不斷。6日高雄要塞司令部兵分三路下山掃蕩高雄市區,8日中午南部防衛司令部整編第二十一師何軍章團第3營營長劉和嘯部隊進入屏東實施戒嚴與大逮捕,人民寡不敵眾。保密局特務報稱莊迎為臺北暴徒領袖,9日憲兵將其逮捕,11日押送遊街,公開處決於圓環。 |
發生地概述 | 圓環位於今屏東市林森路、上海路、忠孝路所圍成的圓環公園,位於屏東縣長官邸旁,屬於重要公共交通樞紐。 |
審定理由及法令依據 | 二二八事件中,此圓環曾發生民眾遭政府機關不當逮捕後,未經公平審判逕行公開處決之情事,嚴重侵害人權。促轉會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與《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審定不義遺址作業要點》,審定「屏東市圓環」為不義遺址。 |
公告日期及文號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11年2月17日促轉二字第1115200029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