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案

1984年10月15日筆名江南的作家劉宜良,在美國加州大理市(Daly City)自宅車庫,遭國防部情報局吸收的竹聯幫分子陳啟禮策劃,吳敦、董桂森開槍擊殺,於自宅車庫喪命。

政工幹校肄業的劉宜良,曾任職正聲廣播電臺、臺北攝影新聞社記者,1967年在情報局出身的夏曉華的協助下,以《臺灣日報》特派員身分赴美。劉後就讀美利堅大學(American University)國際關係研究院碩士班,以撰寫蔣經國的歷史獲得學位。1973年起劉在《南北極》、《七十年代》,陸續發表〈蔣介石婚姻生活考〉及〈蔣經國傳〉披露蔣家秘辛、揭發駐美使館內幕,以及訪問吳國楨等報導,被認為是侮蔑領袖,詆毀黨國,其接受安排赴中國訪問,更引起國安、情報駐美單位的注意。

國安情治駐美單位不願見劉宜良批判國府、揭穿蔣家內幕的文章成為中共統戰宣傳的素材,並與中共駐美聯絡處接近,1976-1977年國安局一度基於聯合戰線立場,爭取「劉逆歸正」,囑駐美採購服務團軍資組溫哈熊、國安局駐美特派員汪希苓等均曾與劉宜良接觸。但這些疏導與爭取並無效果。

1983年7月24日起,劉宜良在美洛杉磯《論壇報》重刊8年前在香港發行的《蔣經國傳》增補版,黨政高層認為對領導中心形象有所影響,1983年10月情報局代理局長荊自立獲國安局長汪敬煦同意後,透過夏曉華赴美疏導劉宜良,劉同意改寫蔣傳結語並調整部分章節後,再發單行本。汪希苓接任情報局長後,1984年1月同意照付8,000美元的改版費,情報局並擬利用劉的特殊身分,成立「三義專案」,除囑劉蒐集情資,並以劉與中共方面的交往關係,作情報謀略運用與策反工作,月支1千美元津貼,亦獲國安局同意。「劉向真」成為情報局的「駐美聘幹」後,依約修改蔣傳,推崇蔣經國在臺經建成果與開明作風,多次函報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臺獨活動狀況及中共軍情等情資。

1984年7月,情報局派因公赴美的盧梓竑上校等,接觸劉宜良提供的策反對象中國瀋陽民航局駐紐約辦事處職員崔陣。然盧等要求與崔陣見面時,劉宜良非但不積極協助,反覺遭中共人員跟間反蒐證。事後,情報局認為劉宜良故意提供情資,設局使情報局人員曝光,「兩邊拉線漁利而沾沾自喜」。此事使情報局對劉宜良失去信賴,埋下殺身之禍。

汪希苓「制裁叛逆」的想法出現時,適透過電影導演白景瑞接觸竹聯幫成員帥嶽峯。1984年7-8月,白、帥再引介竹聯幫主陳啟禮與汪希苓認識。汪希苓吸收陳啟禮後,陳、帥接下「教訓」劉宜良的任務,由情報局副局長胡儀敏、第三處副處長陳虎門居間聯繫。1984年8月14日陳啟禮、帥嶽峯以「鄭泰成」、「謝振業」之名,赴情報局松竹山莊接受4天半的情報任務訓練。9月14日陳虎門親送陳、帥搭機赴美。

陳啟禮、帥嶽峯抵美後,帥因故提前返臺,由陳啟禮聯繫在美的竹聯幫分子吳敦、董桂森執行劉宜良住家附近勘查、暗殺工作。10月15日,吳敦、董桂森潛伏劉宅車庫狙殺劉宜良後,由陳啟禮開車接應離開現場。陳啟禮擔心成為情報局的棄子,在美以錄音帶自述任務原委,以防被滅口。

1984年11月12日政府展開「一清專案」掃黑行動,國安局長汪敬煦坐鎮臺北市警察局督導,陳啟禮、吳敦相繼落網,董桂森先一步偷渡至菲律賓再到巴西。對一清專案鎖定陳啟禮等事,情報局事先並不知情。陳啟禮落網後,主動向調查局供述殺害劉宜良經過。11月15日臺灣警備總司令陳守山向蔣經國報告情報局牽涉江南命案。11月16日,蔣經國約見汪希苓,汪言對此事未作指示,係陳啟禮藉詞仗功脫罪。11月17日蔣經國同意將陳啟禮涉案事告知美聯邦調查局,但對情報局涉入事仍諱莫如深。

美方偵辦劉案時,起初國務院認為臺灣方面尚配合偵查,1984年12月美聯調局掌握情報局官員涉案消息後,開始進行外交施壓。在美竹聯幫分子柳茂川、張安樂等見陳啟禮、吳敦被捕後,利用陳託付之錄音帶,隔海與國民黨政府周旋,並訴諸媒體,將蔣孝武拉入本案。

1985年1月11日張安樂將錄音帶交美聯邦調查局後,1月12日蔣經國隨即下令查辦汪希苓、胡儀敏、陳虎門3人。另由總統府秘書長沈昌煥、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汪道淵、國防部部長宋長志、國家安全局局長汪敬煦及參謀總長郝柏村組成五人小組,負責處理及損害控管。1月中旬,國安局甘冒揭露在美情報活動,將劉宜良生前為情報局蒐集情報的7封信,交香港李怡辦的《九十年代》刊出,引起輿論震撼,使外界認為劉是情報販子。檔案顯示,劉亦是美聯調局之線民。

蔣經國雖拒絕美方的引渡陳、吳之要求,但在美國會議員索拉茲(Stephen J. Solarz)等揚言切斷軍售的壓力下,不得不同意美方派員來臺問話。1985年1月22日、3月8日,美方二度派員來臺,與嫌犯及關係人談話,並對情報局官員測謊,結果顯示汪希苓談話避重就輕,語多矛盾;陳虎門則相對可信。

儘管美、臺方面多質疑汪希苓背後尚有幕後主使或事前知情者,但審判前宋長志指示軍法局副局長張瑩:此案「無論如何發展,應概屬個人行為,絕無涉及高層人員或政策」,速審速結。軍法方面,1985年4月19日軍法局以汪希苓假借公務員職務上之機會共同殺人,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胡儀敏、陳虎門幫助殺人,各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5月18日覆判確定。司法方面,1985年4月9日臺北地方法院以共同殺人罪判處陳啟禮、吳敦無期徒刑,9月5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逃亡的董桂森,9月在巴西被捕,引渡美國受審。1990年行政院以「人道恩賜金」名義,花費145萬美元與劉宜良之妻崔蓉芝達成和解。1991年1月,汪希苓、陳啟禮、吳敦兩度獲得減刑出獄,4月董桂森因監獄暴動,在美傷重不治。

「江南案」因黑幫奉情報局之命在美殺人,聯調局很快掌握凶嫌身分及通聯錄音,不同於本地的陳文成命案、林宅血案,懸而未破。蔣經國下令情報局改組為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劃歸軍令系統的國防部參謀本部,不再由國安局直接督導,減縮該局在美情報布建,徹底清查與幫會人士關係。蔣經國二子蔣孝武遭影射與本案有關,後被外放新加坡擔任商務代表團副代表。蔣經國並公開宣示「絕不會有蔣家的人來繼承我」。「江南案」可說為蔣氏家族在臺的二代統治敲響喪鐘。



撰寫者/資料來源: 吳俊瑩
  • 1.大衛・凱普蘭(David E. Kaplan)著、新新聞編譯小組譯,1993,《龍之火──江南案始末與國民黨海外間諜活動》,上、下冊。臺北:新新聞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吳俊瑩,2021,〈1984江南案研究〉,收於歐素瑛、黃翔瑜、吳俊瑩執行編輯,《威權鬆動:解嚴前臺灣重大政治案件與政治變遷(1977-1987)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集》,頁89-136。臺北:國史館。

    3.吳俊瑩,黃翔瑜編,2021,《戰後臺灣政治案件──江南案史料彙編》。臺北:國史館。

    4.汪士淳,1999,《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臺北:天下遠見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5.林孝庭,2021,《蔣經國的台灣時代:中華民國與冷戰下的台灣》。臺北:遠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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