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璽之集會傳單(手寫後複印文宣)

  • 類別: 文書檔案
  • 主題類別: 手稿
  • 尺寸: 長:21.6 x 寬:27.9 x 高:0.012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林伯耀
  • 登錄號: 20250010002-006
  • 藏品簡介:
    1.本件為「陳玉璽之集會傳單手寫後複印文宣」,屬海外聲援陳玉璽事件之動員性資料,以手寫再複印形式流通,反映草根運動在資源有限情境下的宣傳實踐。傳單邊緣標示「陳君を自由に」、「放陳玉璽」等口號,直接表達釋放訴求;內文則以口語化敘述介紹陳玉璽在東西文化中心與夏威夷大學求學的背景,強調其學業優秀與日常活動的正當性,並透過反問與情境描述,質疑因閱讀特定書籍或參與討論而遭軍事囚禁的合理性,藉以喚起讀者對政治迫害的不滿與共感。文本同時明確公告集會時間、地點與活動內容,結合敘事與動員功能,引導受眾參與聲援行動。整體而言,此文宣透過通俗語言與情緒動員策略,將個別案件轉化為公共議題,展現1970年代海外民主運動在校園與社群中推動集體行動的傳播方式與實踐路徑,具有重要的運動文化與人權史料意義。
    2.陳玉璽(1939-),臺灣彰化人。依(58)初特字第1號判決書,案發時無業,其於日本居留期間,於《東京大地報》撰寫「雜技團給我們帶來了革命情感」等頌揚毛澤東之文章。1968年2月9日被羈押。1968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判處有期徒刑7年。1971年奉總統代電核准減刑。1971年10月25日刑滿開釋。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8月經第1屆第4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於日本居留期間,於東京大地報上撰寫「雜技團給我們帶來了革命情感」等文,頌揚毛匪之行為,屬思想言論層次問題,難判定其有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之實,故認非有實據。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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