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手冊

  • 類別: 文書檔案
  • 主題類別: 其他
  • 尺寸: 長:60.9 x 寬:21.6 x 高:0.014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高波、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 登錄號: 20240070392
  • 藏品簡介: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手冊,部分內容如下:
    一、前言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業經總統於本(八十七)年六月十七日公布,依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自公布日起六個月施行。本條例係法務部廖部長於八十六年三月六日、十三日法務部部務會報中指出,針對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或匪諜審判相關案件,進行研究補償之法律依據,並建議行政院組成專案小組因應。嗣後,法務部數度邀請相關機關開會研商,復將研擬意見陳報行政院在案。本(八十七)年二月十六日行政院蕭院長聽取法務部對戒嚴時期叛亂匪諜案件處理案之簡報後,曾提示不採取修正國安法第九條第二款之方式,而以制定專法補償方式辦理,原則上應僅對真正有冤、錯、假案始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