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劉月霞(施月霞)1954年1月3日寄給劉耀廷書信(第三十六信)的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給我最心愛的愛夫耀廷第三十六信!耀廷!我的愛夫耀廷!你好嗎?我們家裏的人都很健康,望我夫放心吧!耀廷!對不起你,和我夫所約束的日子因為很忙所以沒寫給你的,請你原諒我吧。想我夫在那裏遙遠的鐵窗裏每天地期待我的信!耀廷!真真對不起你!因為都企望你原諒我吧!十二月三十一日正午家族的人全都在食桌開始吃飯的時候,聽「信!」這一句使了我很歡喜馬上走出去,怎樣拿信到我的席也忘記了,我等你的懷信等了很久了。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