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劉月霞(施月霞)1953年12月10日寄給劉耀廷的書信(第三十三信),部分內容如下:
給我最心愛的我夫耀廷第三十三信!耀廷!我的耀廷!我現在寫信給你的這時侯你一定已經睡覺了,現在是深夜中十二點了,家裏的人都睡了,耀廷!我為什麼這時候寫信你知道嗎?因為明天早晨有一領急用的洋裝到了,這時候做完了,所以和我夫約束的今天速時拿筆起來寫信的。耀廷!你好嗎?我想一定很健康地過日,家族都無異常,望你放心吧!今天比昨天很冷,我最怕的冬天一天一天冷入我的體中,現在手足都很冷,望我夫在北部寒冷的地方一定,對了身體要十分保重就是。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