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耀廷寄給施月霞的書信(第二十八信)(195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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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5 x 寬:19.6 x 高:0.025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劉美蜺、吳碩庭、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 登錄號: 20240070217
  • 藏品簡介:
    1.劉耀廷1953年10月26日寄給劉月霞(施月霞)的書信(第二十八信),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給我最心愛的愛妻月霞第二十七(實二十八)信!十月二十一日、二十三日,月霞給我的第二十五信及二十六信,十月二十日的小包一件,內裝所有魚類等均收到了,望我妻放心就是。月霞及我倆的愛兒美虹、美蜺的相片也收到了,比六個月的相片差的很多!已經很長大的小姊妹!也很聰明了,看了美蜺比了美虹比較的很頑皮之樣的臉子!她倆姊妹戴在手上的手環這一點,更添加了她倆的可愛!我最可愛的小姊妹!可能的話要抱在我的胸裏!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