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月霞寄給劉耀廷的書信(第二十五信)(信箋)(195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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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6.4 x 寬:21 x 高:0.007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劉美蜺、吳碩庭、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 登錄號: 20240070215-002
  • 藏品簡介:
    1.劉月霞(施月霞)1953年10月19日寄給劉耀廷書信(第二十五信)的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給我最愛的我夫第二十五信:十月十五日接到了耀廷的第二十五信及給鸞妹的信!妹妹生志定以後她們夫妻很圓滿快樂地過日,常常都是帶了三個孩子出去遊玩,很幸福的家庭所以耀廷也不要時常來掛念吧!志定像美香的面很可愛,一天一天聰明起來了!她爸爸講美麗、美香都是五個多月照相的,所以志定也那時候去照的,照好速時送給三舅,請三舅期待吧!現在美麗和美香變了身体很健康也長大了,請她們最敬愛的三舅放心吧!美香到了現在什麼話也會講很活潑!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