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宗寫給劉耀廷的信(1953年10月6日)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8 x 寬:25.6 x 高:0.005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劉美蜺、吳碩庭、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 登錄號: 20240070210
  • 藏品簡介:
    1.胡耀宗1953年10月6日寫給劉耀廷的信,部分內容如下:
    耀廷收悉:聞悉吾弟在獄身亦無恙至為自慰,吾等兄弟一瞥已離近年,當中家內?滯過日,請弟放心。關於家庭經濟,與兄合作刻時努力,盡予責務支持,又希不用掛心。瑞祥、瑞禎二兒每日早晚常唸三叔是否在北出差,至今時久亦未見返高,我亦解釋近日必見回高並時帶些玩具給您們玩,聞之欣喜踴跳。瑞祥現讀國校二年級,當正頑皮,阿鸞妹本次生產男孩名曰志定,今值四個月非常可愛令人開心,美虹、美蜺二姪日日聰明,纏身祖母找難。関于月霞弟婦、美虹、美蜺姊妹等事,盡力慰安撫育......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