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耀星寫給劉耀廷的信(1953年10月5日)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9 x 寬:25.6 x 高:0.011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劉美蜺、吳碩庭、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 登錄號: 20240070209
  • 藏品簡介:
    1.劉耀星1953年10月5日寫給劉耀廷的信,部分內容如下:
    耀廷吾弟收知:九月廿九日寄來之信已收到希放心!自你去台北以來已經壹年了,家中全體均平安,由你的信看來諒必很好否!每一次你寄回來的信我都看過,所以我今天特別有一件小事要勸你,使你能安心應付目前之環境!好麼。第一是每一次你的信都関於月霞母子之事,你太掛心了,雖然夫婦父女之情是必然的,但你要明白這一點"你是我的胞弟,然你的妻女即是我的小嬸姪女",你因故不能在家看護她們,我做大哥的,做大伯的人,必定替小弟來看護監督他的眷屬,這不是很明白的道理麼!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