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劉月霞(施月霞)1953年9月15日寄給劉耀廷書信(第二十信)的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送給我的耀廷第二十信!耀廷!我最心愛的我夫耀廷你好嗎?耀廷的第二十一信還没收到,一天過一天都是思念了你!甚念你的身体!星期一送給你肉脯及羊糕、維他命B1,都是家裏的爸爸買來給我們的,以後順便時想要送給你魚肝油!家裏都没有什麼事,母親以外全部健康,請耀廷放心吧,我倆可愛的「黑黑」也佷活潑,母親看他們小姊妹坐在床上哈哈喜喜玩了玩具的時候,都是對我說「月霞!耀廷忽然回來看到她倆個小姊妹這樣可愛的樣子!使了怎樣的歡喜!月霞!妳一定寫信告訴耀廷美虹、美蜺很聰明起來了。」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