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劉月霞(施月霞)1953年8月20日寄給劉耀廷的書信(第十六信),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送給我夫耀廷第十六信:耀廷!再過去了一星期!你八月十日的信怎樣還没來?等了很久的我,每天都是看到我們家前的路,抱美虹在門口等爸爸的信。耀廷!前日接到你的信,美虹也很歡喜,拿爸爸的信做了玩具玩的玩了,最後就是拿到自己的口吃!很愛吃東西的他們!很久没接到你的信,覺得很寂寞!你好嗎?我想一定健康地過日,家裏人也都平安,請耀廷放心吧!我們最可愛的「黑、黑」也很健康,母親叫我對你說不要掛念。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