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劉耀廷1953年8月3日寄給劉月霞(施月霞)書信(第十六信)的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給月霞第十六信:這禮拜没有接到妳的來信,甚念!母親等都好嗎?望妳換我向母親請安都是。我在這裏每日無異常快樂地過日也是可能夠妳們放心了,望妻不要掛意,多食加衣專心養復了妳的身體都是,美虹、美蜺及以外小孩等好嗎?望妳朝夕多多留意著顧他們的事情。國雄等夏季放假期間中,須要督促他們利用這放假中學習了課業,不要浪費這期間,要培養了他們的向學的習慣,望月霞多多注意!很久忘記了我們的金獅!她好嗎?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