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耀廷寄給施月霞的書信(第七信)(195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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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8 x 寬:24.9 x 高:0.027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劉美蜺、吳碩庭、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 登錄號: 20240070172
  • 藏品簡介:
    1.劉耀廷1953年6月1日寄給劉月霞(施月霞)的書信(第七信),包含信封及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給月霞第七信啓:26日的第四信及家族相、28日第五信及在台南拍攝的妳與母親的相片各壹張,抱美虹、蜺的均收到,看到了妳們的相片使我得到了很大的快慰!但是母親的眼睛確有差了一點及月霞的身體也瘦了,從前曾有對妳說了好幾次,再深望妳與母親身體自重自愛!美虹、美蜺真是我兒呀!真可愛!月霞感謝妳生產了這倆個真可愛的嬰兒,她倆的發育也不惜了,她倆均有像你加像我了!因為她倆是我倆的愛兒了,真是可愛的小姊妹,我在這裡祝她倆能長大活潑!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