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月霞寄給劉耀廷的書信(第五信)(信箋)(195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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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7.8 x 寬:20.5 x 高:0.014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捐贈者: 劉美蜺、吳碩庭、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 登錄號: 20240070170-002
  • 藏品簡介:
    1.劉月霞(施月霞)1953年5月28日寄給劉耀廷書信(第五信)的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給我最愛的耀廷第五信啓:耀廷!昨天晚上月霞拿相片回來了,今天速時送給你,因為要等孩子三個月,所以這樣很久的期間不能達成耀廷的希望,請你原諒吧。美虹、美蜺姊妹攝的相,因為二個人都動了,真不好看,所以不愛送同卦之相片,母親抱是姊姊美虹,月霞抱是妹妹美蜺,耀廷!你看你的孩子發育好嗎?進都這樣說,美虹像月霞,美蜺像爸爸,你看怎麼樣,攝的時候,二個都愛睡了,美蜺這樣搖也不醒。在媽媽的手,完全睡眼的美蜺,美蜺一定夢看爸爸的顏.......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