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劉耀廷1953年5月11日寄給吳國雄書信的信箋,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我妹婿山東我妹彩鸞啓:離別以來快臨到了七個月了,你們夫婦好嗎?原來身体不太好的美麗有否好一奌嗎?美香長得了康健活潑了嗎?甚念!!美麗身體望你們留意保養為要,這回月霞分娩時蒙你們的照顧而尚美虹、美蜺得了你們的疼愛,多多致謝,我不在家時請你們再加照顧都是,阿鸞我妹!!妳不要為了我來憂慮,深望妳們夫婦和合建設妳們美滿的家庭,不要為了不成事的事情來爭吵!阿鸞妳知道我對於母親和月霞的關心了,......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