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常娥之「呈請複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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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 文書檔案
  • 主題類別: 其他
  • 尺寸: 長:17.4 x 寬:25.9 x 高:0.081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30240051
  • 藏品簡介:
    游常娥之「呈請複審理由」,部分內容如下:
    呈請複審理由
    一、證明事實:(附證件)
    1.學歷:省立台中第一女中畢業(舊制中學高女四年)
    2.經歷:民國50.1.20至53.1.6止服務 台中市北屯區農會任家政指導員職
    經歷:民國53.1.7至現在 服務台中市農會任家政督導員職
    3參加講習:......
    二、呈請複審理由
    1.職就任 家政督導員職務、依據「台灣省農業推廣實施辦法」:茅十二條二(二)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家事職業學校或有同等學力均曾經服務有關工作三年以上者」之規程,而曾得台灣省農會53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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