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豐田致蔡焜霖信件(ㄧ)(1967年2月10日)

  • 作者: 陳豐田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14.9 x 寬:21 x 高:0.015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00130002
  • 藏品簡介:
    1.陳豐田於1967年2月10日致蔡焜霖信件,部分內容如下:請您想一想......面對責任時不可膽怯退縮或推諉,更不應該當著部屬面前哀鳴、訴苦,那突然暴露幹部的無能和懦弱,而引起部屬的蔑視和訕笑而已。設如不敢擔當比別人更大的責任,也經不起比別人更大的痛苦與煩惱的話,還當什麼幹部呢?幹部應該是隨時保持著毅然的態度(雖然待人接物應該溫文有禮),尤其處在逆境與極大的痛苦時,應該成為部屬心目中的太陽,連幹部都推卸責任的話,怎能苛求部屬自動去承擔責任、完成責任呢?以今天的事為例,每個當事者的個人立場與理由,應事先在幹部間調整好,一旦召集了全體社員,應明確的宣布方針和決策,否則只顯示幹部的顢頇和沒有定見,嚴重影響士氣!

    2.蔡焜霖(1930年生),臺中清水人。清水公學校畢業,考入臺中一中。高中畢業後,至臺中縣清水鎮公所擔任事務員。1950年,遭指控曾於中學時參與讀書會,而以「參加非法組織與散發傳單」之罪名,遭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60年9月9日刑滿開釋。

    參考資料:

    蔡焜霖補償金申請案〉,識別號:HRA0001_01_03_01398,《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移交檔案》,識別號:HRA0001,國家人權博物館檔案史料資訊系統,瀏覽日期2022年07月26日,網址:https://hras.nhrm.gov.tw/detail/article/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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