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蔡焜霖於10月4日(年份不明)寫信給外甥政雄,部分內容如下:秋風起了,撩起對風沙裡家鄉的陣陣遙思。而八卦山上年輕一對的臉上卻煥發著青春的歡愉。這個年青人,幾年來我一直遠遠地注視他的生長,由小學中學而大學,如今快要成親立家了。飛逝去的歲月不啻魔術家手帕下的玩意,剛在眼前的,一轉瞬已失之杳杳。但,這並不是善感詩人的感傷,而是對年青生命的蓬勃生長力的驚異。加鞭於你少年的雄心,在更廣義的學問上如同在書本上爭取甲等罷。這是在接到來信與相片後洶湧我腦裡萬千感慨的總匯點。
2.蔡焜霖(1930年生),臺中清水人。清水公學校畢業,考入臺中一中。高中畢業後,至臺中縣清水鎮公所擔任事務員。1950年,遭指控曾於中學時參與讀書會,而以「參加非法組織與散發傳單」之罪名,遭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60年9月9日刑滿開釋。
參考資料:
蔡焜霖補償金申請案〉,識別號:HRA0001_01_03_01398,《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移交檔案》,識別號:HRA0001,國家人權博物館檔案史料資訊系統,瀏覽日期2022年07月26日,網址:https://hras.nhrm.gov.tw/detail/article/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