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銅鑄

尚銅鑄(1930-),山東滕縣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馬公要塞總台第八台上等兵,其涉有奸嫌,交予感訓1年半。1950年8月12日交付感訓。1952年2月11日感訓期滿。 其於2009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0年7月經第6屆第1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尚君係因涉有奸嫌而予感訓1年半,此外別無其他具體佐證,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