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慶新

    • 當時年齡: 33 歲
    • 當時職業: 南投縣草屯中學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4年
    • 裁判書字號: (44)安准字第102號
    • 判決主文: 不付軍法審判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121日
  • 1.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