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昭三 ( 蘇照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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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4 歲
- 當時職業: 海軍丹陽軍艦二等炊事兵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屋疏字第2432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其餘部份免訴,連續殺人,戒嚴地域無故離去職役,行使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于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連續殺人,戒嚴地域無故離去職役,行使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于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殺人,戒嚴地域無故離去職役,偽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褫奪公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無期徒刑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無期徒刑,1984保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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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