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斌俠
- 邢斌俠 女 1929年出生 山東 煙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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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新生總隊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邢斌俠(1929-1976),山東煙台人。
依軍管區司令部督察長室及國防部軍法局檢附案卡等資料,邢斌俠匪南下工作團嫌疑分子,匪嫌部分無犯罪事實,然其意志不堅易受匪徒引誘,為免妨害治安,簽准發交感訓六月。1950年8月1日發交感訓。1953年7月18日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11月經第2屆第14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案卡記其因「匪南下工作團嫌疑分子,無犯罪事實,然其意志不堅易受匪徒引誘,為免妨害治安」應予發交感訓,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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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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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