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克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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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0 歲
- 當時職業: 突擊第二大隊直屬中隊通訊區隊二分隊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4年
- 裁判書字號: (44)有審字第64號
- 判決主文: 不受理,不受理,參加叛亂組織,參加叛亂組織,不受理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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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