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曾煌
- 沙曾煌 男 1930年出生 江蘇 海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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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沙曾煌(1930年生-),男,江蘇省海門市人。 遭逮捕時年26歲, 為高雄民航空運隊白鐵部技工。
1956年5月6日,沙曾煌遭前司法行政部調查局逮捕,1957年1月29日移至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羈押。 同年6月7日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其所涉罪嫌不能證明,以該部(46)安訴字第1736號案號為不起訴處分,再於同年7月21日移至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處理、7月23日開釋,共經444日。 據不起訴處分內容,沙曾煌曾於1942年被編入「匪少年先鋒隊」,並「為匪宣傳」勞軍及徵糧等工作,有鑑於當時他才11歲,對政治沒有辨別能力,其後亦無參加「匪黨組織」或「為匪工作」,故臺灣省保安司令部進行不起訴處分判決。
1999年,沙曾煌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出聲請,於2000年7月21日臺北地方法院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第6條、《冤獄賠償法》第3條第1項、第13條第2項前段,依上情及受羈押期間准予賠償。
撰寫者:「國家人權記憶庫人物資料增補第一期計畫」委託研究案 / 張聘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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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6 歲
- 當時職業: 高雄民航空運隊白鐵部技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6年
- 裁判書字號: (46)安訴字第1736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人身自由受限制44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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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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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