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豪

    • 當時年齡: 32 歲
    • 當時職業: 第五十二軍作戰組上尉參謀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練夷字第025號
    • 判決主文: 連續為叛徒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連續為叛乱搜集関於軍事上之秘密,連續為叛乱搜集関於軍事上之秘密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