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運昌

    • 當時年齡: 17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通信兵學校士官三隊無線電報話班學生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3年
    • 裁判書字號: (53)裁字第0075號
    • 判決主文: 原裁定撤銷,交付感化三年,交付感化一年,抗告駁回,交付感化一年,交付感化一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1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