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聰明

  • 呂聰明 1925年出生 臺灣 臺北人
  • 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看守所、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呂聰明(1925-),臺灣臺北人。 依(39)安潔字第2204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農民,其參加叛亂組織後,又吸收潘水匱加入,並宣傳民間囤積糧食及設法保護工廠。1950年5月13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5年。1965年5月12日刑滿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9月經第1屆第6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等5人參加叛亂組織之依據,僅有其等之自白及及共同被告之供證為佐證,且就其等參加組織之性質及內容未予查證,亦無具體證據證明其等有參加叛亂組織之認識及意圖,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6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2204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5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