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皋

    • 當時年齡: 50 歲
    • 當時職業: 第四軍區司令部第四砲艇隊舞鳳艇中尉艇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翌晏字第0794號
    • 判決主文: 將船艦交付叛徒,以暴動竊據國土意圖顛覆政府,將船艦交付叛徒,以暴動竊據國土意圖顛覆政府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