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水岸

李水岸(1907-1968),臺灣南投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竹山區合作社常務理事,其涉奸匪嫌疑案,經查不能證明其有加入匪黨組織及攻擊政府言論,但李君曾於日治時代參加文化協會,光復後又參加人民協會,皆係左傾組織,思想不正,簽准發交感訓8月。1950年1月9日被羈押。1950年5月10日發交感訓。 已獲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補償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