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金隆

呂金隆(1930-),臺灣臺北人。 依(39)安潔字第2784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北電信局圓山發信台二等機務佐,其承周景煌之囑寫作自傳,擬介紹參加匪黨組織,但徐文苑鑑於匪蘭陽區組織被政府破獲情勢嚴重未准加入。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無罪。1950年經交付感化1年。1950年12月19日交付感化。 其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11月經第1屆第8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閱讀反動書籍,思想左傾裁定交付感化,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21 歲
    • 當時職業: 台北電信局圓山發信台二等機務佐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2784號
    • 判決主文: 呂金隆王興鉑均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1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1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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