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永章

    • 當時年齡: 30 歲
    • 當時職業: 前海南補給區第一分站一等兵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2907號
    • 判決主文: 於刑之執行完畢各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於刑之執行完畢各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於刑之執行完畢各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感化教育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