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新榮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擔任醫師、臺南縣參議員及處理委員會總務組副組長。同年3月14日因此事件之牽連而逃亡。同年4月26日雖向臺南市警察局辦理「自新」,惟於5月2日仍遭逮捕,羅織「奸偽嫌疑」罪名,羈押約3個月,並遭刑求。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