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呈輝

本案為03203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吳呈輝(1928-1997),臺灣臺南人。03203申請案於1999年6月3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0年2月14日經補償基金會簽結。
  • 1.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