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代筆

    • 當時年齡: 37 歲
    • 當時職業: 航勝輪加油伕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則判字第504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1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9月,原判感化教育1年,實際執行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