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書提

吳書提(1916-1992),浙江平陽人。 依(44)審聲字第75號裁定書,案發時為長流國民學校教員,其為臺東霧鹿國民學校校長期間,因政府配米未能按時發給,遂生憧憬匪黨意念,書寫「共產黨來大家有飯吃」字條,事後毀去。調任臺東賓茂國民學校校長時,閱讀禁書《阿Q正傳》及《羊林嫂》對魯迅作品深為傾慕。任南投縣同富國民學校教員時,又書寫「共產黨來才好,無貧無富才能安全」等字條,當時毀去。任南投縣親愛國民學校教員時,又於導護日記感想欄書寫贊成吳國禎在美國之反動言論等情。1954年12月18日被羈押。1955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5年12月10日保釋。 其家屬於2000年1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5年3月經第4屆第3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家屬於2013年3月4日再次提出申請,2013年4月經第8屆第11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以其閱讀違禁書籍及書寫贊成吳國禎在美國之反動言論予以交付感化,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確有實據。
    • 當時年齡: 43 歲
    • 當時職業: 南投縣國姓鄉長流國民學校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4年
    • 裁判書字號: (44)審聲字第0075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11月22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