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純榮

    • 當時年齡: 41 歲
    • 當時職業: 台灣省烟酒公賣局樹林酒廠工人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5年
    • 裁判書字號: (56)初特字第7號
    • 判決主文: 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人身自由受限204日
  • 1.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