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佐才

    • 當時年齡: 44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8年
    • 裁判書字號: (58)更字第9號
    • 判決主文: 聲請駁回,聲請駁回,參加叛亂之組織,參加叛亂之組織,參加叛亂之組織,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參加叛亂之組織,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