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迺聰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居住於高雄縣鳳山市,為高雄二中教員。同年3月3日時為避免學生出事而集合學生回鳳山市,3月24日遭國府軍誣指為「帶領學生作亂」而逮捕,羈押4個月餘。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