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謙存

王謙存(1925-2003),臺灣高雄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灣裡糖廠工員,其涉匪嫌案。1953年3月18日被拘押。 其家屬於2013年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3年3月經第8屆第10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王謙存匪嫌案經保警二隊拘押,並向前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申請延押兩次等情,因查無後續偵審作為,則王君經保警二隊拘提後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