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湘舟

本案為04439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王湘舟(1929-),湖南零陵人。04439申請案於1999年11月1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2年11月16日經第2屆第27次臨時董事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
    • 當時年齡: 38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第一通信器材基地勤務處中尉部層軍官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6年
    • 裁判書字號: (56)年更判字第006號
    • 判決主文: 構造謠言以淆惑聽聞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3年、 褫奪公權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