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翌強 (王安亞)

    • 當時年齡: 48 歲
    • 當時職業: 高雄四川土產公司經銷處店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審特字第008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2年7月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